声明人:王玉
我是九五年得法的。99年中共邪党开始残酷镇压法轮功时,我因怕心,在“奥运”前夕,同意儿子在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表上代签字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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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2/190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