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鹤生
我在劳教所内,被迫写了“五书”等东西。几年前,在看守所被五天五夜的毒打后,写下了不敬大法的东西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上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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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2/190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