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玉杰
中共邪党迫害大法之后,我曾三次在污蔑大法的横幅或文件上签的名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2/1902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