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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韩美桂 自从1999年7.20后,派出所邪党人员到我单位,召开全院邪党大会,对我進行迫害、恐吓,并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、师父法像等,我在“以后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上按了手印。当年11月份,又在“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”上按手印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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