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子玺、李明
为了逃避迫害,有关部门代我写了不修炼的保证,我同意了,现在我郑重声明作废。实际是我一天也没停止过修炼法轮功,心也永远不会变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