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树珍
零八年七月份,县派出所恶警非法闯入我家,说是要给照身份证象,我就配合了它们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现在郑重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3/19031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