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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云香 我在九九年“七二零”邪恶迫害时,因为怕心,曾经在迫害下,交过大法书,默认丈夫(常人)烧大法书、师父法像等,自己还有不炼的想法,做了违背师父和大法的事。我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和师父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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