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金桂
我过去在邪恶面前,所写、所按手印、照像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堂堂正正的按大法的要求去做,不断的提高心性。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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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4/190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