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荣爱
奥运前夕,被县公安局伙同乡政府及派出所恶人胁迫,被迫抄录已经编造出的诽谤大法及师父的所谓“保证书”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4/190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