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丽
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在“保证”上所签的字、填写表格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事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心不动。做好三件事,救度众生,助师世间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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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4/1903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