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卫红
二零零五年,被非法抓到派出所,由于怕心,在所谓的“三书”上签字,按手印,附和邪恶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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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5/1904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