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英春
二零零七年年底,被当地派出所非法绑架到市拘留所,当时由于怕心,说了“不炼了”,说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。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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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5/1904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