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龚水英
今年九月,邪恶把我找去,我出卖了同修。严正声明:以上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5/19044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