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余兰
2008年7月30日,被非法抄家,抢走了《明慧周刊》和一些真相资料,并将我非法关押16天。由于怕心,在邪恶的“记录、保证书”上签了字,按了手印,在此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7/1905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