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长虹
我于95年秋天得法。99年7.20以后,交出了《转法轮》,师父的法像和经文资料也被家人损坏。我自己曾在单位多次说过违背大法的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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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7/1905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