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自伦
在“奥运”前夕,警察到我家,强迫我的父母写“保证”,我的父母不配合它们,它们就叫我替写,我担心父母被抓,就写了。在此声明:我代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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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7/19056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