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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陈惠连

    我做过对不起师父的事。儿子有恶习,我给了他一本《转法轮》叫他看,他不听,还把书中师父的照片撕掉一半,我发现后把另一半师父的照片烧掉了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执著于情,对师父犯了大罪。另外,在邪恶刚开始迫害时,我去北京上访,刚到车站就被警察抓回来。在洗脑班,我签了“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在邪恶的逼迫下交了大法书和经文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事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7/1905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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