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卫
在邪恶的压力下,我曾写过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并烧毁师父的法像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一律作废。从今开始,我会信师、信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修炼到底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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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8/19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