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小顺
二零零八年十月三十日从看守所出来,当时人心返岀来不清醒时,在邪恶的“释放证”签了字,并被邪恶照像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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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8/19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