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谷庆海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相信法轮大法好,今后支持法轮大法,弥补过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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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8/19060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