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玉春
一切背离大法的言行和别人代笔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,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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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29/1906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