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哲松
二零零三年,写的“我不炼法轮功”的东西和不让我母亲炼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精進实修大法。以实际行动来弥补过失。竭尽全力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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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30/190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