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喜梅
我是九九年前得法的。由于中共邪党迫害,产生了怕心,向邪恶写了“保证不炼功了”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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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30/190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