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小三
2000年,在看守所洗脑班上所写、所讲的对大法不敬、对师父不敬的话、写的“保证书、悔过书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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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1/30/19074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