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乌桂芹
我因为学法不深,信师信法程度不够,在恶警的强迫下,写了“不炼功保证”。现深知愧对师父苦度,愧对大法,声明:以前所写的“不炼功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学法修炼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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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/19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