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增力
我接到单位写的有损大法、不敬大法的材料后,没有把它销毁,又把它交了,协同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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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/19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