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有花
我修炼法轮大法,受邪恶迫害,被迫签了两次名,现在知道不对了,给大法抹黑,声明签字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/1908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