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小玲
我2007年9月在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,被非法劳教一年,在劳教所高压折磨下所写的“保证书”特宣布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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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/190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