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军
给别人代笔写过“保证书、揭批书”。在我被邪恶迫害期间,写了“三书”。在此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2/19087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