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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袁广英

    我和女儿(常人)去北京,被警察做了笔录。当警察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时,我女儿说:“我妈不炼了”,同时女儿还在笔录上签上了我们俩的名字,让我按手印,我不情愿的按了。我感到非常的惭愧、后悔。严正声明:我按的手印作废。坚信师父、坚信大法,听师父的话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5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4/19107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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