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娟

    99年以后,由于学法不精進,对法认识不深,在妹妹烧大法书时,我不但没有阻止,还默认了。现在我明白了,这是对大法的不敬,我是有罪的,我很后悔,是我没有把法学透,才做出这种对大法不敬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上行为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0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4/191073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