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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谭慧芳

    99年7.20邪恶迫害大法时,由于我当时学法不深,在单位邪党的逼迫下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并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我认识到自己背叛了师父、背叛了大法,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。严正声明:以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今后坚信师父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5/19113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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