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年淑芝
曾三次被恶警绑架到拘留所。零八年九月八日,我第三次被绑架,非法拘留十五天。九月二十二日,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字,在此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6/19117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