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其菊
我是九六年得法,九九年七•二o由于受邪党迫害大法的宣传,我烧了一部份资料和大法书,还说了一些不利大法的话,我觉得对不起师父,现严正声明作废。今后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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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7/191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