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淑芳
由于一时糊涂,在邪恶之人的指使下,我做了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、不敬的事,烧毁师父法像,辜负了师父的慈悲苦度,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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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7/191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