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俊
因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被举报,被非法拘留10天。在拘留所里,我在“拘留证”上签的字、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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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7/191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