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曼霞
曾被非法拘留,写了所谓的“不炼功”的东西,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语,现在声明作废。从新修炼,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7/19121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