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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彦全、燕丽华 我俩是九八年得法的。由于学法不深,当邪恶打压时,我们违心的说了“不去北京”,并签了“保证”,还交了书、师父法像和炼功带。每每想起这些,我们追悔莫及,特此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就走师尊安排的路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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