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晓红
在劳教所邪恶的迫害下,由于正念不足,我写了“不炼功”保证,愧对师父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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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8/19127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