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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陈红 我在贴真相资料的时候被恶人举报,抓到拘留所十天。在拘留所,警察要我在拘留证上签字,因为拘留证上有向警察讲真相的笔录,所以我就签了字,当时以为这样做是对的。回家后跟同修切磋才意识到这样做是错的,不能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。严正声明:我的签字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好好修炼,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做一名堂堂正正的真修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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