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文梅
九九年7.20后,签了“不炼功保证书”。二零零八年九月,派出所人问我“学不学了”,我说“我现在没学”。严正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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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9/191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