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宁秀英
2008年“奥运”之前被镇派出所绑架,在非法关押两个多月后,按了手印。在此严正声明:在被绑架、非法关押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9/191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