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永祥
九九年7.20后,被非法拘留,在怕心下签的“不炼功的保证书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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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9/19135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