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百芳
2007年10月,邪恶将我绑架到洗脑班,写了所谓的“三书、保证”,烧了一些真相资料、护身符。严正声明,以上的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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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0/191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