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淑华
08年7月12日夜间,我被市公安局刑警绑架,在邪党恶警的欺骗下,出卖了同修,向邪党签下了“保证书”。郑重声明:以上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1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0/19137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