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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翟建华

    在二零零七年春,同修因做资料遭邪恶迫害,同修在师父加持下正念走出,警察没有抓着。警察开始搜捕,来到我家询问我看没看见某某,认不认识其人。我说没看见、不认识。警察说“不认识就在一个表格上签字、按手印”,当时我看见表格上写的是“否”字,我就签字,按手印了。当时我认为做的对,事后也没当回事。后来通过学法,我悟到此事做的不对,这也是配合了邪恶,也是我修炼中的一个污点。严正声明:以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失,真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3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1/19142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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