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九洲
我在劳教所写过所谓“三书、揭批”,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。严正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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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1/19142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