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范翠英
现在郑重声明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给单位所写的或别人代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,坚修大法,跟上师父正法进程。还大法清白,还我师父清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/3/19/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4/931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