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俊卿
以前,在恶党人员及家人的追逼下,违心的写的“不炼、不传法轮功,再炼扣发工资”的话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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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4/19156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