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愿军
在被迫害下,违心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以及所有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8年12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8/12/14/191567.html